新乡市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共业务停办的通知(2023年10月)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

 

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共业务办理要求,2023年11月医保公共业务停办时间为11月1日至3日。医保公共业务停办期间暂停办理单位参保登记、人员新增、人员续保、人员停保、人员在职转退休、人员终止、单位参保信息变更、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等业务。

 

在停办期间,各参保单位应及时核对单位缴费计划,若发现有误请及时到窗口查询核实,若单位缴费信息无误应尽快缴费,避免影响后续相关业务办理。若因单位未核对缴费明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单位承担。请各参保单位与参保人员相互转告提醒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新乡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医保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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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乡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