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共业务停办的通知(2024年3月)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

 

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共业务办理要求,2024年3月医保公共业务停办时间为3月1日至5日。医保公共业务停办期间暂停办理(含网厅)单位参保登记、人员新增、人员续保、人员停保、人员在职转退休、人员终止、单位参保信息变更、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等业务。在业务停办期间因单位自行在网厅办理业务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单位承担。

 

在业务停办期间,各参保单位应及时核对单位缴费计划,若发现有误请到窗口查询核实,若单位缴费信息无误则尽快缴费,避免影响后续相关业务办理。若因单位未核对缴费明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单位承担。请各参保单位与参保人员相互转告提醒,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新乡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2月28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医保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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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乡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