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 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医保发〔2023〕76号


各县(市、区)医保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妇联、残联,原金华银保监分局各监管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保局等部门关于浙江省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切实提升出生缺陷儿童医疗服务保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婚姻登记与婚前孕前检查“一体化”服务。优化婚姻登记、婚检、孕前检查服务模式,提升婚姻登记与婚育检查“一条龙”服务质量,推动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覆盖。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提供科学婚育和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婚前孕前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叶酸发放、避孕药具发放等婚前孕前便民利民服务,牢固优生防线。以信息化推动婚孕前检查服务,推广婚孕检在线预约和线上结果查询服务,节省群众“跑腿”时间,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开设婚孕检绿色通道,提升办事群众民生服务体验。(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推进产前诊断(筛查)与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一站式”减免。在金华市户籍孕妇(或配偶为金华户籍)可免费享受血清学产前筛查服务和部分减免羊水穿刺项目费用的基础上,由东阳市探索将参加属地基本医疗保险并持有居住证的常住人员纳入免费筛查范围。在目前市、区产前诊断(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一站式”减免的基础上,探索将其他县(市)纳入“一站式”减免范围,不断提升跨区域产前诊断(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报销的便利性,增强区、县(市)协同性。常态化开展0—3岁户籍儿童免费发育监测筛查,对18月、30月龄儿童免费开展孤独症筛查。(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三、发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作用。指导义乌市建立出生缺陷商业保险补充保障机制,引导孕产妇积极参与婚孕检—产检—新生儿疾病筛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概率。(市医保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四、建立健全部门救助帮扶体系。依托省智慧医保平台,建立全市围产儿出生缺陷儿童信息库。强化部门数据实时交互、清洗、比对,重点监测严重致死致残出生缺陷儿童家庭,加快实现监测对象智能识别和分类管理,推进部门协同共管。构建出生缺陷儿童救助帮扶一站式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安心医保暖心无忧”专项基金兜底作用,将年度内困难家庭中出生缺陷儿童自负高额医疗费用化解至5万元以下,出生缺陷儿童困难家庭化解至6万元以下。(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市残联)

 

本通知自2023年2月18日起适用。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金华市妇女联合会

金华市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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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