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 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停网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各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经办,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停办范围和时间安排

 

(一)2021年10月25日零时起,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及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所)将暂停办理医疗保障经办业务,“自治区人社厅网上服务大厅(二版)”将终止医保经办服务。

 

(二)2021年10月25日24时起,全市税务部门暂停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所有医保相关缴费业务,10月31日24时起暂停城乡居民所有医保相关缴费业务。

 

(三)2021年11月5日 22时起,全市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将暂停各项医保(含本地和异地)结算业务。

 

二、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时间安排

 

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经验收后上线运行,预计2021年11月12日早11:00时起,全市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如遇系统切换进度提前或者延后,将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局)等方式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三、停机期间业务提示及处理措施

 

(一)2021年10月19日19时前,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在“自治区人社厅网上服务大厅(二版)”完成人员新增、减少、在职转退休、基数变更等业务。10月20日19时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向税务部门推送征集计划。

 

(二)为避免在途数据对系统切换产生影响,2021年10月25日24时前,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需在税务平台完成所有医保相关申报缴费业务,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因系统切换不能及时缴费,产生医疗保险费欠费的,需要在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重新申报核定缴费,务必在11月25日前补齐缴费,期间免收利息和滞纳金,且不影响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

 

(三)2021年11月5日晚20:00时前,所有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需完成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对于不符合出院条件仍需继续治疗的参保人员,撤销医保住院登记,待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由就诊医疗机构重新上传数据并结算。

 

(四)停网期间,异地就医人员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

 

(五)医保特殊慢性病就诊患者请及时到就诊定点医药机构,根据病情、病种,开具一至三个月的药量;

 

(六)新系统上线后,患有门诊慢性病或特殊慢性病医保患者就诊后产生的医保费用实行按比例报销,未患门诊慢性病或特殊慢性病医保患者年度内门诊费用按照定额支付。近期患有门诊慢性病或特殊慢性病医保患者根据用药需求请及时到定点医药机构,开具一至三个月的药量;

 

本次信息系统停机切换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参保群众、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如有其它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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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克拉玛依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及税务机关咨询电话》

 

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理地址和咨询电话:

 

1.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990-6234547

 

2.克拉玛依区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990-6236561

 

3.独山子区医疗保障局:

咨询电话:0992-3656129

 

4.白碱滩区医疗保障局:

咨询电话:0990-6918225

 

5.乌尔禾区医疗保障局:

咨询电话:0990-6912309

 

税务局经办咨询电话:

 

1.克拉玛依区税务局

咨询电话:0990-6237031

 

2.独山子区税务局

咨询电话:0992-3684004

 

3.白碱滩区税务局

咨询电话:0990-6982776

 

4.乌尔禾区税务局

咨询电话:0990-6961472

 

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局

克拉玛依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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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