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 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停网的通告


自治区本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各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自治区本级医保经办机构、征收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停办范围和时间安排

 

(一) 2021年8月16日零时起,自治区本级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将暂停办理各项医疗保障经办业务,“自治区人社厅网上服务大厅(二版)”将终止医保经办服务。

 

(二)2021年8月16日零时起,自治区税务部门暂停自治区本级医保相关缴费业务。

 

(三)2021年8月20日22时起,自治区本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将暂停各项医保(含本地和异地)结算业务。

 

二、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时间安排

 

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经验收后上线运行,预计2021年8月30日零时起,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如果系统切换进度提前或者延后,将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ylbzj.xinjiang.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三、停网期间业务提示及处理措施

 

(一)2021年8月13日18时前,参保单位经办人员需在“自治区人社厅网上服务大厅(二版)”完成人员新增、减少、在职转退休、基数变更等业务。同时,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向税务部门推送征集计划。

 

(二)2021年8月16日零时前,参保单位需在税务平台完成所有医保相关缴费业务。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因系统切换不能及时缴费,产生8月份医疗保险费欠费的,需要在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重新申报核定缴费,在9月补齐缴费,期间不影响医保费用报销待遇的正常享受;

 

(三)2021年8月20日22时前,所有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需完成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对于不符合出院条件仍需继续治疗的参保人员,撤销医保住院登记,待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由就诊医疗机构重新上传数据并结算;

 

(四)停网期间,异地就医人员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

 

(五)医保特殊慢性病就诊患者请于8月20日前到就诊定点医药机构,根据病情、病种,开具一至三个月的药量;

 

(六)其他就医、就诊事宜请根据定点医疗机构通知、通告办理。

 

本次信息系统停网切换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参保人员、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如有其它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障业务咨询电话:0991-8805202

自治区税务部门业务咨询电话:0991-363311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相关业务链接:

  1. 新疆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1-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