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 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10月8日开始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将从2021年10月8日开始,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


2022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两档,即成年人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未成年人(含大中专在校生)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10元。居民参保身份年龄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


从2022年度集中征缴期起,我市新入学大学生缴费实行按年度逐年缴费。以往已经按学制年数一次性缴费的大学生无需补缴。


此次参保缴费范围包括: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居住在本市的《鞍山市居住证》持有人;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根据往年参保缴费模式及参保缴费区域的不同代征金融机构,分成市辖区(含铁东、铁西、立山和千山以及高新区、经开区和千山风景区)和海台岫两大类参保缴费区域。


市辖区普通居民参保缴费时,参保居民可携带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村)设立的城乡居民医保经办点办理参保登记缴费事宜。在校学生及在园儿童参保,由所在学校(幼儿园)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大学生参保,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海台岫地区参保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的城乡居民医保经办地点办理参保登记缴费事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贫困对象的参保缴费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由县(市)区(开发区)的民政、乡村振兴部门会同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事宜。


政策详情:

鞍山市 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来源:鞍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