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 转发福建省《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莆医保综〔2022〕144号
各县(区、管委会)医保分局、财政局(财政金融)、税务局,市医保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2〕9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610元,2023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莆田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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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