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社保单位网厅操作指南(职工减少及非敏感信息变更篇)


一、城镇职工减少

 

【业务背景】

 

单位对职工进行停缴费、退休、死亡、出国定居、解除多重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的业务申报。

 

【业务功能说明】

 

1、支持单个人办理减员申报。

 

2、在每年12月21日至次年1月15日,需先进行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后,才可进行人员变动。

 

【操作描述】

 

1、录入社会保障号码、人员范围,点击“查询”。系统列出符合查询条件的人员。

 

2、选择减少原因(含停缴费、退休、死亡、出国定居、解除多重劳动关系等原因),勾选单个人员或多个相同减少原因的人员,上传必要的附件(附件规则根据不同减少原因予以提示),上传完成,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

 

3、系统提示职工减员提交成功。后台审核通过后,可在结果查询界面查看结果。对审核通过的业务,可于次日在综合业务处理单打印模块进行《综合业务处理单》打印。

 

二、在职人员非敏感信息变更

 

【业务背景】

 

修改职工的非敏感信息,修改后不需审核即时生效。

 

【业务功能说明】

 

根据证件号码查询该单位下的参保人员信息,其中可修改项目包括常住详细地址、手机号码、家庭电话、文化程度、邮寄地址、邮政编码。

 

生成变更记录。

 

【操作描述】

 

1、点击“缴费管理”-“在职人员非敏感信息变更”。输入证件号码,查询职工信息。

 

2、修改在职职工信息后(如常住详细地址、手机号码、家庭电话、文化程度、邮寄地址、邮政编码),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完成保存修改的信息即时生效。


附件:

  1. 天津市 社保单位网厅操作指南:职工减少及非敏感信息变更篇.pdf


相关业务链接:

  1. 天津市企业网上业务经办大厅·社保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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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市企业网上业务经办大厅·社保网厅
发布:2022-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