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社保专业人士解答


15997822866 [2020-05-25] 提问:

87年- 98年在国企工作(这期间没有缴纳社保),98年10月调入事业单位,并按规定一直缴纳社保至今。最近听说截止到6月30日前可以补交过去没交的社保,问题来了,

1:像我这种情况,87年-98年期间能不能享受视同交费年限?能享受的话从哪年到哪年?

2:有人说93年前视同交费,那么我需要补交93年- 98年度的社保,我要问的是 如果这里面我断交的话,那么退休后93年前的视同交费年限能和98年后的实际交费年限合并计算吗?

李HR [2020-05-25] 2

首先,要核实一个时间点:当地实行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间点(也就是开始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时间),各地区的这个“时间点”有差异,一般都在1993年-1996年之间,假如您所在地区的这个时间点为X时间点。然后,要核实一下您当时的身份:固定工?合同工?1、如果是固定工:X时间点之前不用缴费,直接视同缴费,X时间点之后,需要缴费。2、如果是合同工:从被批准招收为合同制工人起,就要缴费。X时间点之后,不管什么身份,都需要缴费。

 

参考两个文件:

湖北省城镇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暂行办法

http://m12333.cn/policy?id=1271

 

湖北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意见

http://m12333.cn/policy?id=1273


15997822866 [2020-05-26]

很好,还有第二个问题请给予解答!谢谢!


李HR [2020-05-26]

93年前的视同交费年限和98年后的实际交费年限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需要注意,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需要有完整规范的人事档案材料,如招工表、毕业分配报到证、工资定级表、组织调动材料等。


15997822866 [2020-05-26] 采纳

采纳您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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