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退休的女性在退休地缴满10年是否在该地办理退休


秦安萍 [2020-03-24 上海] 提问:

本人女性,65年出生,户籍首在地江苏,户籍所在地从未缴纳过社保,2002年在深圳社保缴了88个月,在上海从事技术管理工作,年满55周岁,在上海社保缴满10年,累计满18年,请问我应该在哪里办理退休。国办发(2010)70号文件里面讲到的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首次参保地为非户籍所在地的参保地应为其建立临时账户,像我2002年有在深圳参保,在上海算首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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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萍 [2020-03-28] 补充:

我2002年在深圳社保缴满7年半,2010年2月在上海缴纳社保,在上海缴费年龄43岁,因是技术管理岗位,55岁退休,目前已在上海缴满10年,户籍所在地从未缴过社保,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是不是把深圳不满10年的社保归集到上海办理退休。谢谢您给我解答疑问

李HR [2020-03-28] 0

您发的第二张截图,官方回复很明确,按目前政策,可以办理“转移接续”并且在上海退休。按正常转移流程办理转移即可。

 

但是,如果想找具体的政策文件支撑,那还挺费劲的。

 

我仔细看了一遍国办发〔2009〕66号文件:

http://m12333.cn/policy?id=354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按照这一条,应当确定您的“待遇领取地”是上海市。

 

但是,按照第五条第二款,您的账户确实属于“临时账户”。大部分情况下,临时账户缴费都不会满10年,所以有些社保经办机构简单认为:“临时账户”只能转出,不接收转入。所以,社保机构可能拒绝给您办理转入。

 

在有些情况下,临时账户是可以调整为“基本账户”,比如: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迁入户籍的,从迁入的次月起将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调整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您这种情况,“临时账户”所在地,同时被确认为“待遇领取地”的,也应该将临时账户转为正常基本账户。但是,我把转移接续的各种政策,全部翻了一遍,都没有找到明确规定。

 

https://m12333.cn/policy?id=354

https://m12333.cn/policy?id=864

https://m12333.cn/policy?id=863

https://m12333.cn/policy?id=865

https://m12333.cn/policy?id=355

https://m12333.cn/policy?id=457

 

您如果有时间的话,也可以仔细找一找。如果不纠结这个“政策依据”的话,您就直接凭您发的第二张截图,要求社保机构办理办理“转移接续”。


秦安萍 [2020-03-28]

我现在就是在办理退休的时候遭到区中心拒绝,户籍所在地又不接受缴满10年的地方转回去,要转只能转50岁之前的,我看了这个上面的三个条件我都符合呀,通过这件事我感觉上海太歧视外地人了,不行我只能走上访这条路了,我相信国家人社局会给我一个答复,总不能让我不能办退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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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HR [2020-03-28]

您的“退休待遇领取地”应当确定为上海,这个是有明确政策依据的。

建议您把 国办发〔2009〕66号 文件打印出来,重点标注第六条,同时把上海市人社局官方网站给您的回复(截图2)也打印出来。然后,带着这2份打印件,找一下给您办退休的社保机构领导。请他们认真审查。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我建议您不要转回老家。退休养老金与社会平均工资有关联,上海的退休工资,应该要高一些。参考:https://m12333.cn/qa?id=474


秦安萍 [2020-07-01] 采纳

采纳您的解答,谢谢!


李HR [2020-07-26]

您好,我想关注一下,您的退休问题,最后解决了吗?结果怎么样?


秦安萍 [2020-07-26]

还没有解决,上海人社说我虽缴满10年,但是是临时账户,不可办转移,我准备带着局长的回信信访


秦安萍 [2020-07-26]

也希望你们能帮我,上次你们的回信也给他们看了,说人社通不是正规平台,回复没有依据


李HR [2020-07-26]

我在人社部官方网站提交了咨询,如果有消息,我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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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萍 [2020-07-26]

谢谢你们!我咨询过户籍地,像我这种老家从来未缴过社保,在参保地缴满10年的就应该在参保地办理退休,他们也不接受缴满10年的社保转回去


秦安萍 [2020-09-03]

您好!上次帮我咨询的临时账户缴满10以上可作为待遇领取地有回复你没有啊?


秦安萍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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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HR [2020-09-22]

我在人社部网站的留言咨询,没有回应。您自己再留言试一下吧: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xhd/buzhangxinxiang/woyaoxiexin/


李HR [2020-09-22]

这是我上次的留言内容,建议您以自己当事人的角度,重新编辑留言:

 

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女性管理岗位,40岁开始建立临时账户,55岁退休之前,临时账户有可能缴费满10年以上。

 

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按照以上规定,养老保险临时账户缴费满10年,临时账户所在地,应该可以确定为“待遇领取地”。

 

但是,实际操作中,有些社保机构有不同的理解,他们认为“临时账户”不能办理退休,例如这个案例:https://m12333.cn/question?id=24938

 

这种情况应该如何执行?


李HR [2020-09-22]

也可以继续在上海市人社局、市政府、市信访局等官方网站,留言咨询。还有,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然后点击“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也可以留言。留言内容也会转到地方相关部门处理。


秦安萍 [2020-09-22]

信访办去了,他们要我带着局长的信走法律程序,但是我在社区办理的回执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


李HR [2020-09-22]

还有一种思路:直接去您的参保机构申请办理退休。如果他们不予办理,您注意收集一下他们拒绝办理的相关证据(比如录音,或者他们的书面回复),然后去法院起诉您的参保机构(应当给您办退休的机构),走行政诉讼程序。

在这之前,最好找您的参保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再详细沟通一下(提前整理好相关政策法规)。不管在哪一级信访部门、或者上级人社部门的留言、投诉,最终实际处理的单位,还是您的参保机构。关键还是要跟参保机构的负责人充分沟通。


秦安萍 [2020-09-22]

已经跟青浦社保局这边多次沟通,网上信访、人社局长信箱,能想到的正规渠道都走了,他们现在把之前我网上写给局长的信和局长的回信都删除了,但是信我已经导出来了,实在不行只能起诉了,因为青浦社保中心给我的回执已经超过6个月了

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pdf

已经结题,不再接受新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