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确保疫情期间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和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推进失业保险“不见面”业务办理,现将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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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一、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是什么?

 

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具体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2019年12月以来全区各地已陆续实现失业保险金手机APP申领。

 

线上申领渠道及流程: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手机下载安装“新疆智慧人社APP”(扫二维码下载)→进入认证注册→进入业务办理(根据系统指引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线下申领渠道及流程:申请人参保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三、有关事宜

 

各参保统筹地区在公布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具体操作办法等基础上,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开展“看得懂、算得清”的政策宣传。网办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与自治区人社厅联系。

 

失业保险处联系电话:0991-3689718、3689717

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991-3689858


来源: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