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 就业经办工作规程:认定零就业家庭,参加职业培训,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申请认定零就业家庭:
1、填写(海南省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
2、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零就业家庭证明》及《零就业家庭公示》;
4、经办人员审核申报材料,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并退回;
5、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就业局审批。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1、填写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一式四份);
2、书面申请(包括借款人还贷能力的可行性分析、申请贷款额度、 吸纳就业人数等内容);
3、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创业培训合格证》及《创业计划书》原件及复印件;
4、行政事业单位财拨工资人员工资反担保证明、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5、经办人员审核申报材料,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并退回;
6、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就业局审批。
申请参加职业培训:
1、填写《学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4张2寸近照;
2、经办人员审核申报材料,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录入系统上报市就业局;
3、经市人社局审批后由市就业局组织培训。
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1、填写《就业登记表》或《失业登记表》,提交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
2、经办人员审核申报材料,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并退回;
3、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就业局审批。
来源:儋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