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转移接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人社厅发〔2017〕7号)


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

㈠ 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

㈡ 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的;

㈢ 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


第七条 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省流动的、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第八条 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其流程按本规程第七条规定办理。转移基金按以下办法计算:……


流程比较复杂,读者可自行参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


延伸阅读:

社保转移:各类转移衔接问题汇总


发布:202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