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职工医疗保险要交多少年?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要求?退休时可以一次性补缴吗?


2021年12月印发的《山东省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和职工缴费基数“封顶保底线”执行时间

 

(六)全省统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参保职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累计最低缴费年限按《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鲁医保发〔2021〕43号)规定执行,男职工为30年、女职工为25年,未达规定年限的统筹地区,2025年底前过渡到位。

 

累计缴费年限含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具体认定参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确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可按规定一次性缴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也可继续按月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期间按在职人员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七)取消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工实际缴费年限的限定。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不再执行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限定。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从省外转入我省的,继续执行转入地实际缴费年限的规定。

 

参考:山东省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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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