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职工医保待遇如何实现无缝衔接?


问:职工医保待遇如何实现无缝衔接?

 

答:从2021年12月1日起,《关于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衔接有关规定的通知》(琼医保〔2021〕335号)开始执行,职工医保享受待遇不再需要等待12个月。参保人在参保缴费后首月就有待遇,足额享受待遇须连续参保缴费满6个月以上;连续参保缴费不到6个月以上者享受不同“打折”比例的待遇;政策包含所有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的项目,即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

 

享受待遇(如住院患者出院)前连续参保月数大于6个月的人员,即可足额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于享受待遇前有过缴费中断情况、且本次连续缴费月数小于或等于6个月的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比例按不同人员情况进行“打折”。

 

判断是否正常缴费,当月费用在本月或次月底前缴费到账的视为正常缴费(新参保人员只有缴费到账后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基本医疗保险降低报销比例部分不进入城镇从业人员大额医疗补助或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大中专学生、人才等重点人群在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医保就能足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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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