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业务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人社部规{2017}1号,豫人社办{2018}102号、豫人社办{2018}134号。
工作流程:受理→经办→复核
申请材料:
(一)《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附件5-1)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5-2)
办件类型:即办件
咨询电话: 0374-2973993
来源:周口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