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 如何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失业补助金?领取标准及期限…


1、如何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请主体:参保失业人员

 

受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

 

1.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有军龄、工龄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材料或失业保险关系迁移证明的需同时提供。

 

领取标准及期限

 

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从2021年10月份开始,失业保险金为1890元/月,发放期限根据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申领方式

 

1.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hai.gov.cn)→服务大厅→社保就业个人网上服务→输入证件号码、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公共就业→失业金申领;

 

2.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失业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个人用户登录→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申请;

 

3.登录“威海人社”手机APP→就业服务→失业支付申请→如实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申请;

 

4.通过威海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掌上大厅→就业创业→失业支付申请→如实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申请;

 

5.通过微信、支付宝申请电子社保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如实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申请;

 

6.到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请。

 

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拨付资金至申请人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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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申请领取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申请主体:企业在职职工

 

受理条件

 

1.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所在企业无欠缴社会保险记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在证书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注意事项

 

1.自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同一证书,已享受过职业培训补贴的,不重复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范围的政策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执行(不受理证书上的批准日期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业务)。

 

申领方式

 

1.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提交申请;

 

2.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weihai.gov.cn)→服务大厅→社保就业个人网上服务→输入证件号码、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公共就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如实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申请;

 

3.登录“威海人社”手机APP→就业服务→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如实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申请;

 

4.通过威海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掌上大厅→就业创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如实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申请;

 

5.到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请。

 

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至申请人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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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何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申领条件和标准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100元/月;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100元/月;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150元/月)。最长领取期限为6个月。

 

3.2021年8月1日(含)之后保障范围调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在2021年。2020年至2021年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期间,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跨年度重复申领。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3月31日。

 

申领主体

 

参保失业人员

 

申领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申领方式

 

1.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hai.gov.cn)→服务大厅→社保就业个人网上服务→输入证件号码、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公共就业→失业补助金申领;

 

2.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失业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个人用户登录→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申请;

 

3.登录“威海人社”手机APP→就业服务→失业补助金申请→如实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申请;

 

4.通过威海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掌上大厅→就业创业→失业补助金申请→如实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申请;

 

5.通过微信、支付宝申请电子社保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如实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申请;

 

6.到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请。

 

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拨付资金至申请人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相关业务链接:

  1. 威海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