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


2022年4月11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疏通解决了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保障集采成果能够在我省落地见效。具体来说,《通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集采执行工作予以明确:

 

▶一是明确协议签订只需在我省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完成,无需在国家平台重复签订,减轻了企业与医疗机构的工作量。合同执行日期应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中确定的日期(3月25日)为准。

 

▶二是明确伴随服务的内涵,以及明确中选价格已包含伴随服务费用。医疗机构无需新增“伴随服务费”收费项目,仅需按照已包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收费即可。

 

▶三是调整了医保支付标准。此前政策按中选部件最高价确定非中选产品医保支付价,非中选系统各部件支付价总和相比中选系统价格要高出许多,这将造成患者使用非中选系统可以比使用中选系统报销更多金额。《通知》调整各部件医保支付标准后,有利于引导患者和医疗机构使用中选产品,节约医保资金并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四是明确了非中选产品挂网规则。《通知》设定了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高线,超出价格高线的非中选产品无法在我省采购平台挂网交易。这有利于引导企业将产品价格调整至合理水平,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来源: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