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阿坝州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细则》


近年来,我州“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持续增加并呈现年轻化趋势,“两病”逐渐成为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主要慢性疾病,为进一步保障我州群众身体健康,切实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用药负担,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最新规定,阿坝州医疗保障局联合财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出台《阿坝州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放宽认定门槛,简化经办流程,让更多“两病”患者享受政策红利,切实提高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扩大认定机构,拓宽保障门槛。为方便“两病”患者就近认定和就医,将“两病”认定机构条件从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大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确保 “两病”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管理。

 

二是开展“即时”认定,简化备案程序。创新开展“两病”患者即时认定,将从前须医院出具证明再到参保地医疗经办机构申请认定简化为直接由就诊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备案,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实现“能办即办”便捷服务,有效降低群众办事成本,切实方便群众就医购药和费用报销。截至目前,我州认定“高血压”患者49242人, 认定“糖尿病”患者19369人。

 

三是放宽治疗机构,提高服务可及性。将“两病”治疗机构范围从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放宽至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畅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为参保患者就医提供更多选择,满足群众就近拿药需求。

 

四是加强药品配备,保障药品供应链。进一步加强集采药品中“两病”用药保障,有效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备药不足问题,确保“两病”门诊药品开得出、用得上,有效降低两病患者用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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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阿坝州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