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灵活就业人员缓缴社保政策: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2022年5月13日《内蒙古 关于阶段性缓缴特困行业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规定: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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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内蒙古 关于阶段性缓缴特困行业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2022-05-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