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十九)事项名称:产前检查费支付

 

1.办理材料: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医院收费票据;③出院记录(出院小结);④单位银行账号(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待遇享受人银行账号)。

 

2.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乡镇医保服务中心代收报销资料期间、向财政申请资金、银行办理时间等客观原因产生的时长不计入办理时限)。

 

3.办理地点:各区镇(街道)医保服务窗口、潜江市章华南路28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潜江市东风路85B号待遇审核和异地就医科。

 

备注:产前检查费用与生育医疗费支付合并支付,无需重复提交资料。

 

(二十)事项名称:生育医疗费支付

 

1.办理材料: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医院收费票据;③出院记录(出院小结);④单位银行账号(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待遇享受人银行账号)。

 

2.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乡镇医保服务中心代收报销资料期间、向财政申请资金、银行办理时间等客观原因产生的时长不计入办理时限)。

 

3.办理地点:各区镇(街道)医保服务窗口、潜江市章华南路28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潜江市东风路85B号待遇审核和异地就医科。

 

(二十一)事项名称: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1.办理材料: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医院收费票据;③出院记录(出院小结)、诊断证明;④单位银行账号(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待遇享受人银行账号)。

 

2.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乡镇医保服务中心代收报销资料期间、向财政申请资金、银行办理时间等客观原因产生的时长不计入办理时限)。

 

3.办理地点:各区镇(街道)医保服务窗口、潜江市章华南路28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潜江市东风路85B号待遇审核和异地就医科。

 

(二十二)事项名称:生育津贴支付

 

1.办理材料: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医院收费票据;③出院记录(出院小结)、诊断证明;④单位银行账号。

 

2.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乡镇医保服务中心代收报销资料期间、向财政申请资金、银行办理时间等客观原因产生的时长不计入办理时限)。

 

3.办理地点:各区镇(街道)医保服务窗口、潜江市章华南路28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潜江市东风路85B号待遇审核和异地就医科。


来源:潜江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