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 2020年社保减免执行到年底吗?


答:根据陕人社发〔2020〕23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规定:免征全省中小微企业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减半征收全省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发布:20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