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个人新参保、个体人员缴费核定、再就业全程网办指南


为全面推进社保业务“不见面、网上办、自助办”,我局依托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了个人新参保、个体人员缴费核定、再就业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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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个人新参保登记操作


以个人身份办理新参保登记的人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需在法定劳动年龄(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内;2.吉林省灵活就业人员或已注册登记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3.参保时间不得早于当年1月。满足以上条件的群众可以通过公共服务平台自助办理新参保登记。


登陆后点击“服务网厅”-“城镇职工网厅”-“个人新参保登记”


仔细阅读个人新参保登记的相关规定,符合选择确认


按照系统要求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按系统提示确认相关信息后即可办理成功。


02、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核定操作


登陆后点击“服务网厅”-“城镇职工网厅”-“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核定”


阅读相关规定并确认后选择缴费截止时间和缴费档次,完成缴费核定。完成缴费核定后,即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吉林税务社保缴费”进行缴费。


03、个体人员再就业操作


个体人员再就业业务,又称“中断”业务,是以个人身份缴费人员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不再以个人身份缴费时,或以个人身份缴费人员省外转移时需要办理的业务。


登陆后点击“服务网厅”-“城镇职工网厅”-“个体人员再就业业务”


阅读相关规定并确认后按系统提示操作即可完成“中断”业务,办理中断后您将无法以个人身份继续缴费,请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或转入单位参保。



相关业务链接:

  1. 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2022-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