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外地生育,能报销吗?


答:能。

 

北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的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用,纳入本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个人需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到单位参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报销标准执行本市生育保险规定。

 

关键步骤:

 

就医: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费用: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产前检查、住院分娩)

报销:由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申请手工报销时需提供材料

 

一、《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二、《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三、收费票据

四、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五、出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六、急诊证明(急诊未持卡患者提供,需明确入院途径为急诊入院)

七、结婚证复印件

八、必要时提供其一:

《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九、必要时提供: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手工申报流程:

单位准备上述材料后,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将费用录入,录入完毕后申报至区医保中心综合窗口,报销金额一个月左右发放至生育职工的关联个人账户中(默认为北京银行医保存折)。



相关业务链接:

  1.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