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解读、计算举例


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含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国家要求各地以本省市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为高限确定调整比例和水平。我市调整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制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具体为:


一、定额调整。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42元。


二、挂钩调整。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0.7%。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适当倾斜。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倾斜。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继续完善退休人员高龄养老金增发机制,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仍按原规定享受高龄人员养老金。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关怀。目前,我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正抓紧组织实施兑现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


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或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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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调整举例


案例1:王姐,我市退休人员,现年61岁,缴费年限30年,2020年12月养老金为3000元。


按照我市政策,王姐定额调整为42元;挂钩调整分别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增加60元,基本养老金水平按0.7%调整,增加21元。


王姐每月共增加42+60+21=123元。


案例2:老赵,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今年7月满70岁,缴费年限35年,2020年12月养老金为4000元。


按照我市政策,老赵定额调整为42元;挂钩调整分别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水平按0.7%调整,增加28元;按照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的相关规定,老赵今年7月起满70周岁,从当月起,每月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50元。


老赵每月共增加42+70+28+50=190元。


案例3:老李,我市企业退休职工,2021年7月满75周岁,2006年在我市某艰苦边远地区县办理退休,缴费年限为44年,2020年12月养老金为5000元。


按照我市政策规定,老李定额调整为42元;挂钩调整分别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增加88元,基本养老金水平按0.7%调整,增加35元;他属于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增加20元;按照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的相关规定,老李在年满70周岁时,已经每月增发了50元,今年7月起满75周岁,从当月起,每月再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100元。


老李每月共增加42+88+35+20+100=285元。


政策链接:

重庆市 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