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办理指南


一、参保范围

 

依据《社会保险法》,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徐政发〔2005〕86号)第二条规定,本市统筹范围内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且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方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在服刑期间(社区服刑除外)不得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

 

二、参保所需携带资料

 

(一)首次参保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徐州市市区户口本原件并复印户口本户主及本人信息页各1份、1寸照片1张。

 

新参保人员如果不是徐州市市区户口,需提供徐州市公安局签发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接续养老和医疗保险关系

 

1、在单位办理中止保险关系的次月6号后,持本人身份证到相关银行网点、网上银行或徐州人社APP继续缴费。

 

2、与单位解除关系后在缴费年度内未及时缴费的断保人员需持以下资料办理续保手续:①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②养老保险手册。

 

三、缴费标准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基本养老保险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368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6842元;对应的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673.6元,最高缴费金额为3368.4元,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673.6元至3368.4元之间确定缴费金额。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3368元。参保人员可以按11%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为每月371元,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按6%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为每月203元,享受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保险待遇,但不划入个人账户资金,不享受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待遇。选择上述参保形式,一个统筹年度内不予变更。次年如需变更参保形式,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办理。

 

参保人员需同时缴纳大病医疗救助费(每人每年200元)、补充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12元)、基本照护保险费(每人每年30元),每年一月份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代扣;按6%比例缴纳的,每年一月份需另外缴纳242元。首次参保人员,参保当月需缴纳全年的大病医疗救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基本照护保险费。

 

四、办理时间、地点

 

为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办理业务,参保人员每月6日至月底(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就近到各区社保服务大厅和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办理。

 

鼓楼、云龙、泉山、贾汪、经济开发区经办大厅业务经办范围: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个人医疗保险退休审批、退休医保一次性补缴核定、多账户合并、人员基本信息变更、个人养老医疗退费等。

 

鼓楼区大厅

鼓楼区奔腾大道数字产业园4A栋(金博星城小区西门对面)

87620170

 

云龙区大厅

和平大道66号(云龙区政府办公大楼东侧)

80277725

 

泉山区大厅

建国西路61号泉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天馥酒店东50米)

83865828

 

贾汪区大厅

贾汪区山水大道1号

87818206

87818209

 

开发区大厅

开发区龙湖南路11号(金龙湖南侧)

67037017

 

特别说明:贾汪区大厅办理全部个体业务(退费业务除外)。

 

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业务经办范围:人员新参保、中断、续保、停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变更、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变更、人员非关键信息变更等。



相关业务链接:

  1. 徐州人社APP下载·社保客户端

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