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1.2020年7月1日起,四川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础上増加5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达州市执行省上标准。

 

2.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待遇领取人员加发基础养老金。

 

2020年6月30日已年满6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待遇领取人员,从2020年7月起月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已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月基础养老金再增加3元(总额达到5元)。

 

2020年7月1日之后年满65周岁、年满80周岁的待遇领取人员,从年满65周岁、年满80周岁的次月起月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3元。

 

增加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共同负担,省级财政按总量的20%补助市县,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负担。具体分担比例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另行明确。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来源: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