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办事指南: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1、事项名称。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2、受理单位。
安庆市及各县(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3、服务对象。
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学习的参保职工;外出务工(经 商)的参保居民
4、办理渠道。
安庆市及各县(市)医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也可采用电话、网络、APP 等“不见面”备案。安庆市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地址: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与顺安路交叉口东北侧安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医疗保障局窗口,窗口服务电话:0556-5897115、0556-5897116。
5、办理流程。
①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网络申报,也可到医 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②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
③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审核;
④审核通过的将申请人异地就医信息备案上传并通知参保人员,审核未通过的告知原因。
6、办理材料。
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低保 证、残疾证、社保卡、重点优抚证等证件);
②《安庆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③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 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或个人承诺书任选其一)。
7、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8、查询方式。
①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
②安庆市及各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查询电话。安庆市医保服务 中心查询电话:0556-5897115、0556-5897116。
9、监督电话。
安庆市及各县(市)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安庆市医保服务中心监督电 话:0556-5897105。
10、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1、设定依据。
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 号)。
②《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 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3 号 )。
③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33 号)。
④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 知》(皖人社秘〔2018〕23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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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