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1.事项名称:单位参保登记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②《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事项名称:职工参保登记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②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含各乡镇服务窗口)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
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4.事项名称: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5.事项名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①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②《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关键信息变更加盖单位公章);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6.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①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
②《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7.事项名称: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8.事项名称: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居民可到乡镇窗口查询)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
9.事项名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资金结算中心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向财政申请资金时间不计入)
所需资料:
①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
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因死亡支取的办理停保后,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三、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0.事项名称:出具《参保凭证》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
11.事项名称: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转入、转出资料邮寄时间不计入)
所需资料:
①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
②《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12.事项名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资金结算中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①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③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13.事项名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资金结算中心(职工)、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居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①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③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备注:居民还可通过关注“湖北省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点击“个人中心”-“异地备案”上传资料进行备案。
14.事项名称: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资金结算中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①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③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15.事项名称: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资金结算中心(职工)、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居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①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③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16.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含各乡镇服务窗口)
办理时限:月申报病种8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次月起享受待遇;年申报病种10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次年1月份起享受待遇(资料传递、集中评审、公示时间不计入)
所需资料:
①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②《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③近期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
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17.事项名称:门诊费用报销(市内门诊已实现直接结算)
18.事项名称:住院费用报销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乡镇窗口、市医疗保障结算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①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②住院收费票据
③费用清单
④诊断证明(出院小结)
⑤银行卡复印件;意外伤害就医的还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住院病历与《意外伤害认定调查表》
七、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19.事项名称:产前检查费支付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资金结算中心(市内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报销,市外住院的需提供资料报销)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①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②医院收费票据
③诊断证明(或检查报告单)
20.事项名称:生育医疗费支付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资金结算中心(市内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报销,市外住院的需提供资料报销)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①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②医院收费票据
③费用清单
④出院小结
21.事项名称: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市内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报销,市外住院的需提供资料报销)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资金结算中心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①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②医院收费票据
③费用清单
④出院小结
22.事项名称:生育津贴支付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资金结算中心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①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②单位对公账号
③出院小结
八、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23.事项名称: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资金结算中心无须个人申请办理,向财政申请资金时间不计入)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24.事项名称: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乡镇窗口、市医疗保障资金结算中心(资料流转、向财政申请资金时间不计入)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①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②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
③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
④《医疗救助申请卡》
⑤个人银行卡复印件;符合救助条件但未经认定的应提供《个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委托授权书》由相关部门认定后进行报销
九、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25.事项名称: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56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①《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②《医疗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民营医疗机构还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④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等级评定材料
⑤医疗机构科室设置情况、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医疗保险负责人名单和联系电话
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商品名)申报审核表》(电子版)
⑦《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申报审核表》(电子版)
⑧《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表》
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承诺书》
⑩医疗保险工作管理人员名单,其中: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成立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有分管领导及专职人员负责管理,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应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26.事项名称: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56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①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合格证及营业执照的副本
②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
③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
十、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27.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乡镇窗口、市医疗保障资金结算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结算单
28.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乡镇窗口、市医疗保障资金结算中心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结算单
以上事项均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在线进行办理。
天门市医疗保障经办联系方式
服务监督投诉电话:0728-5245655
附件:
来源:天门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