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 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办事指南


一、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二、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三、承诺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

 

四、是否网办

 

是。

 

五、服务对象

 

自然人。

 

六、申请条件

 

受理随军未就业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七、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八、实施主体

 

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征收一科

 

九、办件类型

 

即办件。

 

十、设定依据

 

《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办理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街道-2号,详细地址: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7号窗口;

 

十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0-3333757,窗口咨询方式: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7号窗口

 

十五、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0-12345


来源: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202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