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网上申报门诊慢性病待遇审核认定流程


定额门诊慢性病的申报认定流程:

 

1.申报。申报人登陆太原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太原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过城乡居民医保门慢特病申报模块,进行线上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同时上传能佐证所申报病种必要的病历、相关检查等资料,自主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应科室,填写完整后线上提交。

 

2.初审。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自主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进行门诊慢性病病种认定。按照门诊就医挂号相关规定的方式,将相关资料交由相应科室具备病种认定资格的医师进行初审。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网报系统进行确认提交,申报人将相关纸质病史等认定资料提交院医保科;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在网报系统中填写不予认定理由;对申报材料不支持认定需进一步补充检查的,须在网报系统中填写补充检查相关信息,申报人完善相关检查后可继续申报。原则上初审医师于受理当日完成门诊慢性病初审认定工作。

 

3.复审。市医保经办机构通过线上将申报人初审资料匿名提交给3名具备病种复审认定资格的副主任及以上职称的医师进行复审;3名复审医师应结合初审意见线上审核,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网报系统进行确认;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在网报系统中填写不予认定理由。要求复审医师在初审医师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认定工作,复审工作量较大的,可延长至5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网上公布后即可享受门诊慢性病相关待遇。

 

非定额门诊慢性病的申报认定流程:

 

1.申报。与定额门诊慢性病的申报流程相同。

 

2.认定。与定额门诊慢性病初审流程相同,要求评审医师在当日完成评审认定工作并提交网报系统,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认定条件并参保状态正常的申报人网上公布后次日即可享受门诊慢性病相关待遇。

 

鉴于目前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申报模块正在开发中,以上申报认定流程可能会存在微调,最终以正式上线申报认定流程为准。


来源:太原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