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 关于规范全市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及支付标准有关政策


近期市医保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市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及支付标准的通知》(并医保发〔2021〕8号):

 

一是扩大病种保障范围。

全面落实省定45种门诊慢性病病种,在我市原城乡居民门诊慢性保障覆盖范围基础上,扩大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新增慢性心力衰竭等15个病种,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进行保障,进一步满足参保群众门诊就医保障需求。

 

二是精准测算待遇标准。

实施定额和非定额病种待遇保障政策,针对各病种实际临床治疗路径和资源消耗程度,结合医保基金实际承受能力,坚持适度和可持续的保障原则,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多次会研后,科学、精准的制定了各病种待遇保障标准,同时按照全省统一的退出标准建立了待遇退出机制。

 

三是构建线上申报服务。

今年7月1日起,依托医保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微信公众号,开通线上申报渠道,实行随来随受理,实现线上医师审核认定。要求定额慢病申报初审医师当日完成门诊慢性病初审认定,复审医师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认定,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网上公布后即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非定额门诊慢性病审核医师当日认定通过后,次日即可享受待遇。

 

四是开通特殊人员办理路径。

对于异地安置、70岁以上老人及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不能到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申报资料的门诊慢性病申报人,可由家属帮助其完成网上申报、初审现场提交资料等申报流程。

 

相比原政策,新政策不仅扩大了门诊慢性病病种,重新评估确定了各病种的支付标准,优化了各病种准入标准,而且建立了退出机制,更为重要的是实现了随来随受理,开通网上申报路径,将定额门诊慢性病申报时限控制在20个工作日内,非定额门诊慢性病当日申报认定通过后次日就可享受待遇,大大缩短了申报认定时限,确保符合准入标准的门诊慢性病患者能够及时享受待遇。


来源:太原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