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加医保,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吗?能领取生育津贴吗?


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怀孕生育能享受生育待遇吗?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待遇有哪些政策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4个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医保发﹝2019﹞28号)文件规定,2020年1月1日起,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在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期间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我们知道2020年1月1日起怀孕的,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是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


来源: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