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落地险”参保时间,办理期限?


往往有些新生儿父母,会错过“落地险”办理时间,使新生儿享受不到医保惠民政策待遇。

 

在此,小编特别提醒:90天,是新生儿“落地险”的办理期限。

 

一、政策规定

 

《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8条规定:新生儿自出生90天内(含90天)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自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当年度和次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90天的不予补办参保手续。

 

二、小编解读

 

90天,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规定。

 

(1)新生儿出生后的90天(含90天)内办好“落地险”参保手续,自新生儿出生之日起,可以享受当年度和次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是政策对新生儿的优待和照顾。

 

(2)90天内不办理“落地险”,不予补办,新生儿不能享受出生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只能等到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进行参保了,才可以享受次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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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