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区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办理须知


一、范围对象

 

无锡市区所有在校学生(含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儿童统筹的)。

 

二、所需材料

 

根据学校发放的“告家长书”,将公民身份证号码或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填写在“告家长书”回执单上,交学生所在学校办理。

 

三、受理地点

 

所在学校办理。

 

四、参保时间

 

1、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参加次年度居民医保)。

 

五、学校经办人员经办流程

 

学校经办人员根据“告家长书”回执单的信息,登陆网址https://61.160.74.141/wxczyl后,输入学校代码和密码进入居民医保系统,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并保存,在校学生全部录入完成后,点击“学校批量上报”,经社保征缴管理部审核通过4个工作日后,学校经办人员携带上报的报盘号、学校公章、现金或转账支票到无锡市广瑞路2号三楼大厅征缴管理部15-18号窗口打单缴费。

 

六、政策依据及缴费标准

 

《无锡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锡政发〔2010〕156号;缴费标准根据每年市政府文件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1、学生未在规定的参保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的,不再办理当年度的参保手续。

2、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确需退款的必须在参保当年度12月31日之前携学校相关证明到社保中心征缴管理部窗口办理,待遇享受期(1月1日-12月31日)所缴居保费用不予退款。


来源: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2017-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