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政策问答,直接结算的报销政策…
01. 本次试点门诊慢特病包含哪些?
答: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个病种。
鉴于各地门诊慢特病政策不尽相同和门诊慢特病就医结算的复杂性,为有效解决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政策、经办管理和信息化等方面堵点、难点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稳妥推进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工作。本次试点只纳入了部分门诊慢特病病种。
02. 试点人群范围是什么?
答:在参保地已完成试点病种待遇资格认定,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
03. 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的报销政策是什么?
答: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待遇支付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执行就医地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04. 参保人员如何进行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就医?
答:参保人员就医时,需提前在参保地完成试点病种待遇资格认定,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就医地支持的就医凭证,在本人选定的可开展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实名就医;在挂号、就诊、结算等环节,参保人员应主动表明就医身份和享受待遇的病种种类。
办理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流程
【在参保地进行资格认定】在参保地完成试点病种待遇资格认定。
【参保地办理备案】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具体备案流程需咨询参保地)。
【就医地试点医院就医】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的试点医院进行就医。
【享受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注:全国各统筹地区门诊慢特病范围存在差异,参保人员所患疾病是否属于门诊慢特病需依据参保地医保规定确定。
05. 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城市有哪些?
答:国家医保局要求在2021年底前,全国各省(市、区)至少有一个统筹区实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开通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试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实时更新,可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线上查询。
北京参保人员——注意事项
06. 北京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需要提前办理备案吗?
答:为完善参保人员备案信息,确保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顺利实施,已办理过异地就医特殊病种备案的本市参保人员,原则上需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相关备案流程及信息变更流程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07. 北京参保人员可以实现哪些门诊慢特病种跨省直接结算?
答:对于北京参保人员,纳入本次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的病种有: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高血压、糖尿病两个病种继续按普通门诊待遇报销。
08. 北京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1、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线上备案#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方便快捷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线下备案# 符合规定的异地安置退休、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通过单位(无单位的通过参保地社保所)到所属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转外就医人员由本人或被委托人到所属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2、到参保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特殊病种备案。
参保人持社保卡、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及《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报表》到参保区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并在本人异地就医备案统筹区选择当地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特殊病种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完成“特殊病种”备案后,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一份“备案单”交还参保人员。
3、在就医地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
参保人在本人异地就医备案统筹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特殊病种异地就医治疗。
三异地参保人员——注意事项
09. 异地参保人员在我市可实现的跨省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种有哪些?
答:本次国家医保局试点开展的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有五个病种,因全国各统筹地区门诊慢特病范围存在差异,参保人员所患疾病是否属于本次试点的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病种,需依据参保地的医保规定确定。
10. 北京市提供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的试点医院?
目前,北京市首批将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和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纳入试点,为异地参保人员来京就医提供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
11. 异地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全国各统筹地区门诊慢特病范围存在差异,参保人员所患疾病是否属于门诊慢特病需依据参保地医保规定确定。
外省市参保人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具体备案流程需咨询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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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