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提高12元(2021年)


固原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始终把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途径,在保障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党在基层执政基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截止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8.9万人,60岁以上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数为14.4万人,月人均基础养老金达到187元,较2020年度月人均提高12元,全面完成固原市2021年10个方面25项民生实事中保障基本民生“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调增3元”的目标任务。其中:国家为每人每月补助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93元,自治区每人每月补助70元,市、县(区)平均每人每月补助24元(其中原州区20元、西吉县30元、隆德县为15元,泾源县为30元,彭阳县为25元)。

 

一是组织保障得力。

 

固原市委和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升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2021年全市民生实事项目,作为践行党史学习教育“三知三强”实践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深入推进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的一项重要支柱抓实抓细。市、县(区)两级多方筹措资金,持续高位推进任务落实,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用心用情用力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健全完善机制。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积极建立了与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物价水平、财政能力等因素相关联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确保城乡居民更好享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2021年,原州区、西吉县分别调增月人均基础养老金10元,隆德县从2021年1月起连续5年每年在上年度基础上调增5元。同时,建立固原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2022年将调增市级基础养老金5元,惠及全市14.4万名60岁以上老年居民。

 

三是兜牢民生底线。

 

老有所养,是重大民生工程,上调养老金,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近年来,固原市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兜底线”“稳定器”的保障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社保贡献。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年人均达到2244元,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8.8%,有力保障百姓基本待遇,化解养老后顾之忧,为老年人的幸福加码,促进社会公正与文明进步。


发布:202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