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须知——新生儿篇


1.参保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等有效证件的出生不满一年的婴儿。

 

2.缴费标准

 

新生儿按照每人每年320元的低档个人缴费标准执行,享受高档报销待遇。

 

凡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免费享有居民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等保险待遇,相关保费按照规定标准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筹集,个人不再额外缴费。

 

3.缴费时间

 

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由2021年9月至12月调整为2021年10月至12月。

 

4.参保登记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一年内可随时到所在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5. 缴费方式

 

(1)银行临柜缴费:乡镇(街道)服务机构通过代办系统确定缴费档次,核定缴费金额,打印《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以下简称缴费通知单),缴费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选择到税务部门协议商业银行网点临柜缴费。

 

(2)支付宝缴费:打开支付宝,选择“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居民医保缴费”,选择“天津市居民医保缴费”功能,办理缴费。

 

(3)微信缴费:打开微信,从底部菜单栏“我”进入“支付”界面,选择“城市服务”—“五险一金”—“社保”—“天津市社保缴纳”,然后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缴费。

 

(4)云闪付APP:打开云闪付,从“城市服务”中的“社保缴费”功能进入,选择“城乡居民”选项,录入身份信息后,根据提示办理缴费。

 

(5)天津税务APP:打开天津税务APP,从底部菜单栏“办税”进入“自然人业务”界面,成功登录后,使用“社保缴费办理”功能,办理缴费。

 

(6)网上税务局缴费:访问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通过自然人登录,使用社保缴费办理功能,办理缴费。

 

6.医保待遇享受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四个月内办理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出生之日起四个月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在下一年度申报缴费期内出生,并办理了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在四个月后办理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自缴费次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相关业务链接:

  1. 天津税务APP下载·社保缴费
  2. 社保云缴费(微信城市服务)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