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 省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省级职工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医保经办大厅作为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为保障办事人员人身安全,降低被感染的风险,按照“非必要,不见面”原则,我们推行“不见面办、预约办”服务,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员可通过青海医保手机APP、单位网厅、邮寄、传真、邮箱、电话等形式办理各项业务。具体如下:

 

一、通过青海医保手机APP可以办理以下业务:

 

1.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支出、缴费情况等查询。

 

2.城乡居民、灵活就业医保暂停、参保。

 

3.生育津贴、异地就医备案查询。

 

4.医保业务窗口预约、药品目录查询。

 

二、通过单位网厅可以办理以下业务:

 

1.单位、个人基本信息查询、变更。

 

2.单位人员新增参保、封存、在职转退休。

 

3.单位征缴核定及征收数据推送税务。

 

4.单位征缴通知单及征缴明细打印。

 

5.下载本单位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及导入系统生成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信息表。

 

三、通过邮寄、传真、邮箱可以办理以下业务:

 

1.单位人员新增参保、封存注销、转移、在职转退休。单位经办人将业务资料邮寄、传真或通过邮箱上传至省医保经办中心。(注意,通过邮箱拍照上传的资料要有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后期需要补充原版资料)

 

2.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转出业务:个人电话申请,省医保经办中心核验符合条件的,直接开具《参保凭证》并邮寄给个人;转入业务办理:个人电话申请,省医保经办中心核验符合条件的,直接开具《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并邮寄给个人,个人在原参保地开具《参保凭证》后邮寄至省医保经办中心。

 

3.缴费基数申报。单位经办人员通过单位网厅上传缴费基数申报信息表,将纸质版信息表及其他签章确认的资料邮寄至省医保经办中心。

 

4.职工生育备案。单位或个人将生育登记材料《青海省省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备案表》传真至省医保经办中心。

 

5.慢性病特殊病待遇资格鉴定。参保人员完成鉴定后,将《鉴定表》及所需资料邮寄至省医保经办中心。

 

6.新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新定点医药机构将签章的协议邮寄、传真或通过微信(PDF格式)发送至省医保经办中心。

 

四、通过电话可以办理以下业务:

 

1.预约办理。确需到经办大厅现场办理的,提前电话预约相关部门并咨询所要办理的业务流程和所需资料,减少办事滞留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2.政策咨询。

 

五、温馨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到经办大厅现场办理的,中心将对全部进入大厅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现场办理业务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1米线距离。同时,我们将全力做好大厅清洁、通风、消杀等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保障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申报部门电话(传真):0971-8170654

两定部门电话(传真):0971-8170014

财务部门电话(传真):0971-8175497

生育部门电话(传真):0971-8170574

异地就医部门电话(传真):0971-8170531

 

申报部门邮箱:sybsbk@163.com

异地就医部门邮箱:qinghaiybydjy@163.com

网厅地址:http://111.12.155.112:8080/hsa-local-fuwu/web/hallEnter/#/Index

邮寄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5号

 

青海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

异地就医结算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3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青海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2. 青海医保APP下载·医保客户端

来源: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医保局
发布:2021-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