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一、参保范围


1、城乡未就业居民、从事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2、学生儿童


1.在校学生:本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2.托幼机构儿童:本市幼儿园、托儿所、保育院的儿童;


3.未入学入托的儿童及新生儿:本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等有效证件。


二、缴费标准



三、集中申报缴费期


2021年10月至12月


四、分类登记渠道


1.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以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为单位,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2.因退学、辍学等原因离开学校或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可到所属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其中,未满十八周岁的继续以学生身份办理参保登记,年满十八周岁的按照成年居民身份办理参保登记。


3.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一年内可随时到所在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农村居民,以行政村为单位,到村所属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5.其他未就业居民及从事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6.入住在老年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及其他福利机构的人员,以福利机构为单位,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7.本市医疗救助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等人员)、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等人员分别由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残联、市委老干部管理部门负责向市医保中心提供相关信息,由市医保中心负责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五、便捷登记渠道


(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未就业居民、从事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


1.天津人社局官网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缴费管理-家庭居民医疗人员登记)。


2.“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服务-社保登记-城乡居民医疗参保登记)。


六、缴费方式


所有缴费人应当在登记后在规定时限内,选择到税务部门协议商业银行网点临柜缴款或通过“天津税务”手机APP、网上税务局、微信、支付宝、POS刷卡、银联一次性缴纳费款。



相关业务链接:

  1. 天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
  2. 天津人力社保APP下载
  3. 天津税务APP下载·社保缴费
  4. 社保云缴费(微信城市服务)

发布:202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