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 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条件是什么?要去哪里办理?如何进行费用结算?


悄悄告诉你,在成办医院可以“一键搞定”这些事哦!经区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认定了的门诊特殊疾病,在成办医院取药、检查,可以直接按照门诊特殊疾病政策报销!

 

问:门特是什么?

 

答:门特即门诊特殊疾病,是指病情相对稳定、需长期在门诊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慢性或重症疾病。

 

问:门特有什么用?

 

答:办理门特后,门诊费用可以像住院费用一样按照比例报销。

 

问:门特患者在成办医院如何就诊?

 

答:患者持门诊特殊疾病诊断证明(首次办理,外院病情证明需附相关检查报告)到门特病种对应专科医生处填写西藏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表,制定门特方案。

 

注意事项

 

1、门特认定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须在医保系统中再次认定才能生效。

 

2、患者本次门特治疗时间不得与上一次用药时间出现交叉,如在治疗周期有效时间内重复开药无法报销费用。

 

3、在门特病种支付范围内的用药与检查医保才予报销。

 

4、门特用药开具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经医师评估病情稳定患者可延长至3个月。

 

5、患有121种罕见病的西藏职工参保患者,可在西藏基本医疗保险成都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横街31号金色柠檬403办公室)办理认定,西藏居民参保患者,需到参保地办理认定。

 

6、医保患者需持实名制相关凭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电子凭证等)进行门诊(含门特)治疗、结算,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或办理医保业务的,需提供患者本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来源:拉萨发布


来源: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