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办事指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享受条件…


城镇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津贴补贴两种待遇。城镇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只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下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按相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

 

已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新增加的职工和新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的职工,从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从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后生育的,除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外,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如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不足两年的,可由男职工申领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即从妊娠到住院分娩期间的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及药费纳入城镇职工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实行定额支付。

 

国家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2、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城镇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

 

3、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费满24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欠费期间不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待其补缴保费3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

 

二、需提交哪些材料?

 

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流产、引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在医疗终结三个月内,由其所在单位医保专管员持下列相关材料统一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1、流产、引产:《丹东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收据原件。

 

2、住院分娩:《一孩(多孩)生育登记单》、《出生医学证明》两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丹东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收据原件。

 

3、男职工:

 

(1)申领护理津贴:结婚证、《一孩(多孩)生育登记单》、《出生医学证明》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丹东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2)申领配偶未就业生育医疗费补贴:除上述申领护理津贴的证件外,还需提供男职工配偶生育的原始收据(复印件或补制凭证等均无效)、配偶生育住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4、异地生育:结婚证、《一孩(多孩)生育登记单》、《出生医学证明》上述证件的原件,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汇总明细、诊断书、住院病历复印件,《丹东市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登记表》,《丹东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统筹外转入的参保人员,除按上述相应情况提供材料外,另需提供原统筹地区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参加生育保险证明或参加生育保险凭证及缴费明细单。

 

每年单位首次报销时,需提供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在A4纸上打印或手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温馨提示:以上材料中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单、出院小结、麻醉记录单及产前超声检查报告单,剖宫产手术中遇有子宫肌瘤、卵巢囊肿、卵巢肿瘤等手术的需提供病理报告单复印件。

 

三、到哪里办理业务?

 

 

五、多长时间可以办好?

 

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的当场受理材料,并于受理次月将补贴款汇入参保单位账户。

 

六、常见问题解答

 

1.在县(市)参保人员可以在市级生育定点医院就医吗?

 

答:在三级医院就医,需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手续。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可以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就医。

 

2.市本级参保人员可以在县(市)定点医院就医吗?

 

答:可以,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就医。

 

3.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参保人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答:不可以。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设定依据:三定方案及权责清单;

 

2.收费标准:不收费;

 

3.办理业务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5点。


来源:丹东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