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如何申领失业补助金?


按照人社部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为做好失业补助金阶段性政策退出的平稳过渡工作,我市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期限从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受理范围仍然是2021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2022年新发生的失业人员不在受理范围内。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失业补助金”申请,或者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和各区人社部门服务窗口等渠道,提交失业补助金申请。

 

对于2021年已经申领成功、2022年仍有剩余期限未享受的失业人员,2022年可按政策继续享受待遇。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交失业补助金申请渠道:

 

1、微信、支付宝搜索“失业补助金”申请

2、天津人力社保APP

3、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

4、各区人社部门服务窗口等渠道



相关业务链接:

  1. 天津人力社保APP下载
  2.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