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社保)参保缴费政策问答


1、哪些人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不论是我市城镇还是农村居民,只要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至年满60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都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怎么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社银一体化合作服务网点办理参保手续;也可通过户籍所在行政村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协助办理参保手续。办理参保手续后应于当月18日前,通过指定银行、电子税务局或手机APP办理缴费。城乡居民保险按年缴费,每年只需缴纳一次。

 

3、每年需要缴纳多少费用?

 

年缴费标准共设置了10个档次,同时市财政相应给予缴费补贴,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4、如果按年连续缴费,到年满60周岁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可以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5、什么时间可以领取养老待遇?

 

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从符合待遇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

 

6、养老待遇会调整吗?

 

我市已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养老待遇将适时调整。

 

7、困难人员参保有什么优惠政策?

 

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和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愿按照每年600元的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市财政为其代缴50%的养老保险费。

 

8、残疾人参保有什么优惠政策?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自愿参保残疾人,按照个人缴费900元标准,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或部分养老保险费。

 


发布:202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