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大病保险待遇一览表(修订后-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标准)


 

本次修订后大病保险待遇有变化吗?

 

答:有变化。

 

(一)分段设置报销待遇。大病保险待遇按医疗费用高低分为两段,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

 

第一段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待遇相同,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1.2万元,参保人员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自付1.2万元以上、20万元及以内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85%。

 

为了鼓励连续参保,对于基本医保连续参保缴费3年以上的人员,大病保险新增第二段待遇,参保人员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自付20万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110万元或者40万元)及以内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85%。

 

(二)大幅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现行政策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叠加大病保险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2万元,本次修订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保持40万元不变,大病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大幅提高,调整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叠加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150万元、80万元。

 

(三)将临时外出就医费用纳入报销。另将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从原来不报销调整为相应降低20个百分点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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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