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可视答疑


为方便广大缴费人学习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流程及操作知识,我们整理总结了在第一期可视答疑中留言的热点问题。快来学习吧!

 

1.社保费的申报路径和税款的申报路径可以分开吗?

 

答:可以。税款申报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社保费可以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也可以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业务办理渠道。

 

2.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在哪里下载?用人单位需要不同部门分别进行申报和缴费操作,这样的方式以后还可行吗,需要如何操作?

 

答:(1)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右上角“下载”路径,免费下载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且无任何后续费用。

 

(2)申报缴费工资和缴纳费款的权限可以分开。用人单位可选择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选择【用户管理】,点击【新增用户】,填写新增用户信息,功能权限选择【缴费】,点击【确定】后新增成功,初始用户密码为用户名,再次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时,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即可;也可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账号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缴费权限设置】模块,对企业中实际只办理费款缴纳相关业务办税人员的账号进行权限设置。设置后该办税人员只允许操作社保费缴纳、缴费记录、缴费证明打印功能。

 

3.建筑工程的追投如何操作?

 

答:人社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时一并采集建筑工程总造价即合同金额,并将参保信息(含建筑工程总造价)实时传递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根据人社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单位参保缴费信息关联,自行生成应缴费信息,由单位进行确认申报。存在追加合同金额的,前笔入库后,人社部门发送追加信息(使用同一建筑工程项目编号),税务据此产生追加应征数据。存在追加合同金额的,暂不允许撤销。注意,工程延期和追加金额需要分两次发送。

 

4.“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后,增减员业务怎样办理?

 

答:7月1日之后增减员业务仍需要去人社、医保部门办理,社保费的年度工资申报及日常申报缴费业务需在税务部门办理。补缴7月1日前社保费欠费以及办理政策性补缴等特殊情形的,仍由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后传递给税务部门征收。

 

5.“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后,社保费申报有什么明显变化?

 

答:主要变化在申报缴费工资的流程。(1)2024年7月1日之前,用人单位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缴费工资,再依据两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2024年7月1日后,优化调整为用人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2)税务部门根据缴费人申报的缴费工资设定缴费基数,预处理生成应缴费额;(3)用人单位每月申报时可查看每名职工应缴费额的明细数据;(4)补缴7月1日前社保费欠费以及办理政策性补缴等特殊情形的,仍由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后传递给税务部门征收。

 

6.在不同电脑登录客户端是否可以查询以前或其他渠道的申报缴费记录?

 

答:(1)缴费工资申报和社保费日常申报:只显示本地电脑客户端的申报记录。(2)社保费缴费记录可通过【费款缴纳】-【缴费记录】模块点击【同步】按钮进行查询。

 

7.缴费是聚合码缴费,是否直接扫码缴费?是否支持微信支付?

 

答:是的,电子税务局可以使用聚合扫码支付,聚合扫码支付是将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和云支付三种支付方式结合在一起,可以直接扫码支付。

 

8.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后,数据能否同步到电子税务局吗?

 

答:可以。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确认申报后,可在任一系统进行后续缴费业务。

 

9.缴费申报是在客户端操作还是在电子税务局操作?500人以上的企业建议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还是两种缴费渠道都可以?

 

答:用人单位可以采取客户端申报,也可以采取电子税务局申报。500人以上的企业建议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10.7月1日以后,企业还需要再次向税务部门申报2024年的缴费工资吗?

 

答:2024年,已在人社、医保部门申报过缴费工资的不需要再次申报;2024年未在人社、医保部门申报缴费工资的,需要先向税务部门申报2024年度缴费工资后才能继续申报社保费。2024年7月及以后的缴费工资申报调整,需要向税务部门申报;6月及以前的申报调整,需要向人社、医保部门申报。自2025年起,每年1月份需在税务部门申报年度缴费工资,具体请于后续关注当地通知公告。

 

11.社平工资有调整了,已缴费的月份还需要调整缴费基数吗?

 

答:社平工资调整后,用人单位不需要重新申报工资。税务系统根据新的省社平工资对单位的缴费基数进行上下限调整,并生成应补缴预处理数据,由用人单位进行申报确认和费款缴纳。

 

12.请问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还要先在人社申报再在税务端缴纳,还是直接在税务端申报缴纳?

 

答:2024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需要在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办税服务厅,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税务系统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按政策规定生成应缴费额,由用人单位进行确认申报。涉及特殊业务的,用人单位需要根据人社、医保部门发送的核定金额进行确认申报。

 

13.如果公司已完成了工资申报,还能调整工资基数吗?

 

答:可以,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时间外,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况可以申报调整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1)单位因新增人员需申报职工缴费工资;(2)单位需补报或修改以前年度的缴费工资的情况。职工确实是特殊情况需变更该社保年度或以前社保年度的缴费工资;(3)在规定时间未进行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14.假如要减员,是需要缴纳完本月的社保费,才能办理减员业务吗?

 

答:职工增员当月和减员当月都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比如,某职工2024年4月份在A单位做了增员,2024年6月份做了减员,那么该职工2024年4月至6月都需要正常缴费。如果该职工2024年6月不需要缴费,那么减员的年月应该填写至2024年5月份。

 

15.年度缴费工资申报需要报送什么材料?

 

答:用人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线上申报年度缴费工资无需报送材料,但需将人社、医保部门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到厅办理申报时需携带系统导出并填写完整的《社保费缴费工资导入模板(单位社保费缴费工资年度申报)》。人社、医保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包括职工签字或单位签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等,各地要求可能不同,具体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相关业务链接:

  1. 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缴费小程序)

来源:山东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4-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