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镇江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一、为什么制定《镇江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事关民生福祉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202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工作从2023年延长到2027年,每年开展一次。2024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参照江苏省考核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关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各级政府(管委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研究制定《镇江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二、《镇江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共有17条,其中第1-4条,主要是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实施主体和期限、遵循原则等;第5-11条,主要是考核具体内容和程序;第12-14条,主要是考核评价标准和结果运用;第15-17条,主要是考核工作要求和实施时间等。

 

三、《镇江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结合全市实际完善细化了哪些内容?

 

(一)调整考核方式。坚持过程和结果兼顾,在每年集中考核的基础上,增加了平时考核,分值各占50%。同时参照《江苏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了第三方评估、暗访抽查等流程,更加客观、公正评价工作落实情况。

 

(二)增加考核内容。保持与《江苏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一致,增加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考核内容,进一步突出实效导向,更加易于各地把握考核要求。

 

(三)加强结果运用。增加对连续2年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约谈机制,进一步鞭策后进,促进争先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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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