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税务: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新电子税局)常见功能指引


近期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新电子税局”)全面上线,有纳税人朋友来电咨询关于新电子税局相关操作,这一期,申税小微收集整理了关于新电子税局里的常见功能指引,一起来看看吧~

 

1.在新电子税局中如何变更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

 

纳税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开票员信息发生变更时,可登录新电子税局,通过【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功能,点击【新增】,选择变更项目,填写【变更后内容】,确认无误后勾选变更项目,点击【确定】,完成信息变更。

 

如果需要新增办税员、开票员,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管理员还可通过门户右上角的【账户中心】进入【添加办税人员】功能进行维护。

 

如果需要删除办税员、开票员,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管理员还可通过门户右上角的【账户中心】进入【现有办税人员】功能进行维护。

 

需要说明的是:通过账户中心添加办税人员,可以由自然人发起,通过新电子税局【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发起添加办税人员,只能由企业登录后发起。

 

2.新电子税局上线了,找不到社保费办理入口了,我们公司在哪里办理单位社保费业务?

 

由于新电子税局的建设范围不包括社保费业务功能,因此社保费业务通过【地方特色】页面集成上海原电子税务局功能。

 

具体操作路径:

 

(1)点击新电子税务局主页上方【地方特色】按钮进入地方特色专区。

 

(2)选择【社保业务】页签。如果需要进行单位社保费申报和缴费,可点击【申报缴费】中的【单位社保费申报】和【单位社保费缴费】功能。

 

3.如何在新电子税局中申请发票领购?

 

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发票用票需求申请】功能菜单。

 

若纳税人为“首次”发票票种核定,可点击【增行】,填写需要申请的发票票种核定信息。

 

如果为非一般纳税人的首次票种核定不进行预填,可点击【增行】,填写需要申请的发票票种核定信息。

 

若纳税人为“非首次”发票票种核定,系统自动带出当前有效票种核定申请信息;可点击【新增】,填写需要申请的发票票种核定信息,也可对已申请发票票种核定信息进行修改。

 

纳税人勾选新增或修改的发票票种核定信息,点击【下一步】,系统跳转预览提交页面。

 

纳税人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发票票种核定申请;也可点【上一步】修改发票票种核定申请信息。

 

4.如果我在新电子税局中找不到其他需要办理事项的入口,该如何操作?

 

您可以通过上方搜索栏输入您想要办理的事项名称来找到该事项办理入口;或者点击右侧“悦悦”图标后,在对话框输入问题来查找办理路径。


来源:上海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4-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