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 用人单位可以单独只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与用人单位正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因此,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只单独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但是根据现行文件规定,以下几种特殊情况是允许用人单位只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按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全区所有无法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施工企业,都可以按建设施工项目为单位,为建设施工项目的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快递企业使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应督促劳务派遣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其中,已取得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含取得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可直接为快递员办理优先参保;在邮政管理部门取得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由该网点所属的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资质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代为办理优先参保,或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办理营业执照后以企业用工主体身份进行参保登记。

 

多重用工关系人员

 

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工单位形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劳动关系时,当其中一个用工单位已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时,其他用工单位可单独为此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

 

以上三种特殊情况,是允许用人单位单独只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需要注意的是,职工本人无需缴纳工伤保险费。若用人单位存在未为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时产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来源: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