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 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延续实施!降低费率、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明确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其中,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

 

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发布:2024-07-23